天津目前按照居民居住面积收取暖费,一个冬季不管室内是否有人居住,都要收取,造成煤炭资源的严重浪费,增加了居民经济负担,同时也加重了环境污染,直接推高PM2.5。
我们建议尽快借鉴水电、煤气等按照实际使用量收取费用模式,根据居民实际取暖使用量收取冬季取暖费用。例如,白天没有人时居民可以自行关闭暖气,晚上家里有人再打开暖气;或者家里一段时间没有人,居民可以将暖气彻底关闭几天或者几周。取暖期结束后,按照居民整个冬季的实际使用量收取相关费用。
这样既可以减轻居民经济负担,又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大缓解环境压力,提高空气质量。
尊敬的龙文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14日
尊敬的龙文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经查,您的建议与我市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的供热计量工作目标是一致的。目前,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天津市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的规定:对达到或超过天津地区二步节能标准的住宅,供热系统设施完善良好,并安装了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户用热量表和分室控温装置,通过试运行后,供热达到正常稳定,就可以实施计量收费。我市已经出台了供热计量收费办法和相关的管理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用多少热,交多少费,从而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目前,市建交委和市供热办通过完善供热计量监督机制,努力推进我市的供热计量工作,让更多用户实现节能节费。市供热办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忠恳,对其开展下一步工作有很大帮助,特别向您表示诚挚的感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