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12月3日我两次举报的“今天我在正阳春水木天成店用餐后,服务员以已开具餐饮发票为名,拒绝我参加满400元送酒水的活动,餐馆“二选一”的做法属违法行为,即便消费者享受了优惠活动,也有权索要发票。且发票章为天津红桥区食唯尚府酒楼,与正阳春的牌子没有一点关联,请领导明察。”一事,红桥区地税局反馈,建议我向工商部门投诉"1、发票、活动二选一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2、该酒楼使用正阳春的牌子没有在工商局进行变更,属于工商局管理范畴",请明察。
此事至今两个月过去了,这个问题都没有得到处理。
此问题已分拨到红桥西站工商所处理,详情可拨打2771892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