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后39号楼2门101狼狗扔存在主人没有移走的意思,特拍照片留证,就在院子里,及时民警走访要求3日后移走,但还是依然在院子里逢人必叫,早晚扰民,希望后去尽快处理,照片在附件中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查北辰公安分局民警已于2014年1月8日对该住户下发《查处违养犬通知单》,责令其3日内将违养犬移往他处寄养,否则将依法对违养犬进行留检。如后续您仍发现其有饲养违养犬情况,请拨打公安北辰分局电话26390505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