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看一下我的两个附件。这个问题我已经是第三次反映了,原本以为相关部门会为老百姓办事,没想到只是敷衍了事。第一次答复就不满意,第二次更是根本就没有联系过我的情况下,一句咨询区县人力保障局就把我打发了。我想请问工作人员有没有看过附件的内容?区社保的人根本就不给答复,而且说要听市里的。市里又说让去区里咨询,就像皮球一样推来推去。是不是非要把问题闹大了,复杂了,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只是要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也这么难是么?希望这是我最后一次反映,请尽快解决!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第十五条规定,“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另外,第十七条规定:“本条例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所以,如果您对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答复不满意,请您咨询民政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