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籍是黑龙江省木兰县人,于2010年户口迁入天津,当时咨询保险部门可把原籍养老保险转移天津。我本人因单位经营不好于1995年下岗办停薪留职,后来到天津打工,于2009在天津成家,上班在几家企业打工,都上了养老保险金,户口也于2010年迁入天津,经过咨询必须把原藉养老保险转移连接在天津养老保险金上.经过数十次往反于天津至原藉单位办理此事,个人挡案以存入天津保险部门,可至今不能转入,不知怎么办了,请社保部门给予帮助好吗?是问题出在天津或原藉,我都快40了,怕不知什么时候能办转移成。我以为转移办了3年多了,怎么这么难呀,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我市参保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天津。如果我市户籍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应经市补缴会审小组备案确认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具体手续请咨询现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