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最近打算办理结婚登记。我是北京户口,我爱人是河东区的集体户口,她的户口目前正在办理天津市内迁移,北方人才在她的户口页上盖上了仅限迁移使用的章。今天河东公安分局给我们开具了户籍证明,我们拿身份证、户籍证明是否可以到河东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另外河东婚姻登记处周六上午是否办公?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我们将尽快回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