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有一辆出租替车牌的汽车,2014年1月19日即将报废,能否申请一个普通家庭用车的车牌指标???若可以应如何进行申请??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
您可在完成注销登记之日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具体申请方式请您关注1月15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政务网的相关公告,会有详细的说明和办理程序。
2014年1月19日即将报废的出租车只能做注销登记处理,您可以再申请更新一辆出租汽车,即将报废的出租车不可以直接申请普通牌照。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