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1届的本科毕业生,上本科时户籍随迁至天津市,成为天津市非农业集体户口,毕业之后留在天津发展,户口存放在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在以前政策下我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即可取得本市常住户口,请问在新户籍政策下像我这类人员通过购买商品房是否依然能取得常住户口?或者也需要积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