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很荣幸您在百忙中来阅览我的留言,我对静海县农业委员会垃圾运输车购置项目政府采购公示时间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有些疑问。
静海县农业委员会垃圾运输车购置项目信息公告是于2013年12月30日下午16点47分公示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的。公示时间是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3日,除去2014年1月1日元旦法定节假日,公示时间算上2013年12月30日才只有短短的4个工作日,而且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是公示的最后一天2014年1月3日,供应商仅有一天的时间来获取谈判文件,与其说一天还不如说是4个小时(上午9:30—11点,下午14:00-16:30)。我觉得县农业委员会这么大一批车辆采购项目为什么公示期,特别是谈判文件发售的时间如此之短,有好多想参与的供应商还没有得到消息,公示时间就过去了。这对一些“消息灵通”的供应商是有利的,因为他们少了好多竞争对手。而对一些想参与没有参与进来的供应商有失公平,这也给这次政府采购增加了一些水分。
花最少的钱买到最好的产品是每位采购者的宗旨,平时我们想买一部手机从选择机型、比较价格到购买还得要花上几天的时间。而县农委的这么大的采购项目从公示日(13年12月30日下午)到谈判日(14年1月10日)却只有短短的9个工作日(除去元旦和周末)。当然我这样的比较可能有不合适的地方,我不知道采购法对公示时间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等方面的规定,但是我觉得这么短的时间,而且还是两包购置项目,肯定会有大量的竞争者没有参与进来,能采购到性价比最好的产品吗?
我的这些留言不是投诉,也不提什么建议,只是觉得这样大的采购为什么公示时间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不能再延长些呢?让更多的供应商参与进来,提高竞争力不是件好事吗?请县长您监督一下此次采购。
此致
敬礼
2013年1月8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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