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些日子咨询了贵局关于孩子上学的问题,问题号3248521899,贵局已作回复,但目前仍存在相关问题需要咨询一下贵局,主要是按照小学招生情况,2014年小学招生的对象是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2015年小学招生的对象是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我的孩子出生于2008年4月,如2014上学肯定是适龄儿童,如2015年上学是否属于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的标准2015年进入南开中心小学,是否会收取择校费?(户口属于本小学片内的情况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1月
您好,留言收悉。根据天津市学籍管理规定:凡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需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和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再由学校将学生家长申请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上报区教育局小教科,经区教育局小教科批准后,开具缓学证明,方能延缓入学。您可拨打南开区小教科电话27459972 咨询。
南开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