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56岁,从50岁开始享受灵活就业保险优惠75%的政策,我已结婚多年,今年1月2日我去西于庄街新建里居委会为我父亲办理2014年的养老保险缴纳事宜,居委会说我父亲不能享受优惠75%的要降到优惠50%的,原因是我的户口和我父母在一起且我现在从事公益岗单位给缴纳养老保险,于是我就办理的降档手续(优惠50%),1月8日我去西于庄街咨询了一下,街负责人告诉我说父亲这种属于年检是可以继续享受75%的优惠,需要我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街里负责人告诉我说这是居委会人员工作上的失误而导致的,现在的情况是文件已经交到区里录入电脑不能更改,街负责人说事情只能这样了,不能挽回,因为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收入有限,希望有关领导能帮我解决一下这个困扰我们全家问题,深表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西于庄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责成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调查了解此事。您在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年审过程中,应该享受国家75%的保险优惠政策,由于新建里劳动保障工作站新入职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对政策掌握不清,因年审复合材料时,认定为不符合享受75%标准,将其降为享受50%的保险补贴。事情发生后,街道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及时联系区劳动局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现已将您所需材料攒齐,报送区劳动局失业科,由区失业科报送市局进行数据修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