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报道,我市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治理机动三轮车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行为。我新买的“大安”电动小三轮车(新配的车棚),用于每天接送3岁的小孙孙,属于此次治理对象吗?如果不让上路,儿子、儿媳开发区上班,早出晚归,我们老两口已退休,年龄逐渐加大,如无此代步工具,接送小孙孙可该咋办啊?很是心急,请主管领导帮忙解释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