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3年6月与一家央企的天津分公司签署了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如今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裁退我,请问是否有一个月工资为基础的补偿金发给我?如果公司拒绝发给我补偿金该如何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明确规定,因篇幅有限在此无法一一赘述,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