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1月辞职至2014年至今未补交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 想补齐 怎么办? 怎样的流程 ,而且 档案还存放在我的手里。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具体材料请咨询参保分中心。档案不能在个人手中保留,建议您及时存到职介或人才。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