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名下和我父亲共有一套09年购买的限价房,房本是俩人的名字,贷款用的我父亲的的,已经接近5年了。目前儿子快到了需要考虑上学的年龄,我准备再买一套学区房。请问:1.限价房办理继承、赠与或者转让手续,有没有什么政策上的障碍?2.我将一半的产权转移给其他共有人后,而我之前也没有过贷款的情况下,再买房是否可以视为购买首套住房,享受首付三成和较低利率的待遇?
李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