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办理户口入津,遇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向派出所提供学历证明材料的时候,我提供了本科毕业证书,但是被告知还要提供学历认证,这个认证需要去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办理,而且收费不菲。教育部颁发的证书在公安部门不被承认,还要去搞一个别的证明去证明学历证书,此事实在荒唐;而且学历的真伪都可以在网上查验到,去学历认证部门也是通过网络查询,盖一个章而已,就收取高额的费用,让人有教育和公安联合垄断赚钱的嫌疑。据我所知,只有天津有这样的规定,实在有损天津的形象,也损害了广大毕业生的利益,强烈建议取消这样的不合理规定!如果一定要认证,应该由公安部门负责并承担费用。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14日
【民生词典】学历(位)证明书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