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够看到这封信,我与2013年6月30日在中新生态城景杉园购置住房一套,合同中规定9月30日交房,直到12月30日才通知交房,并且拒绝商议违约金,态度十分恶劣,物业费和采暖费还要按合同交房日期交付全额。房屋质量严重低劣,地板大面积起砂空鼓,窗户变形,根本构不成交房标准。交钱时答应维修,但直到现在竟然告诉不管维修,我们找协调过好多次,都是拖着我们。恳请政府能不能协调一下,我们买套房子不容易,我们是卖的一套房换的这套,现在我们都没有地方住了。恳求!!!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1-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您反映的主要问题为房屋质量问题和交房相关费用问题。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已于13年12月期间进行了维修;交房相关费用问题,经协调,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您已于14年1月15日办理了收房手续。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