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要求,油田公司将相关资料报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物价局批复:《关于爱国东里等六个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津价管﹝2012﹞56号):“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32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最终,港西新城一期经济适用房确定销售均价为4313元/平方米。
油田公司对港西新城建设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并安排了专项效能监察,待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审计部门出具报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2008年9月10日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下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活动。”《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新建物业出售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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