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大连人,悉知天津正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
请问:
有居住场所后同时申请居住证后,是否可以联系居住辖区对口小学,办理转学继续学习?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4年开始,天津市实行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制定了《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可参考2013年12月28日“今晚报”“天津日报”,另外可咨询市教委电话:83215109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