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1,本人到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档案,人事代理服务费每月10元,共计420元,已开具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票。但是,工作人员说,如果还需要个人鉴定、履历表、介绍信、转正定级工资表等还需要交纳560元,请问这是什么钱?档案里的内容难道是视交钱多少决定丰富程度的吗?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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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