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请求您帮我们解决一下限购公证的问题。
我是12月14日在北京交的订车款。随着15日的限购+限行政策出台后,在对政策不了解的情况下我于16日上午拨通的交港局的咨询电话,询问在没有发票只有定金(我交的是现金)与合同的的情况下能否在天津办理机动车牌照,得到的答复是先公证凭着公证书办理牌照,随后我拨打了天津北方公证处,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区工商局,88908890,最后还是回到了交港局。在我打通电话后我又把我情况说了一遍,被告知市长下午从新制定政策,你17号在打电话确定吧。我于17日上午再次拨通了交港局电话,在询问后得到可以办理的消息后,我下午就到4S店办理了手续交了尾款并开具了发票。今天接到北方公证处的电话说交现金的收据还不能出公证后我有点绝望车提了但是上不了牌照,车也退不了我这可怎么办啊。希望您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可以把我们考虑进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建议您拨打市调控办热线电话24539021,24539022进行详细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