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人,12月14号在北京4s店全款购车,当时就开具了发票,车到天津后本想16号在天津上牌。不成想,15号晚上政府提出限购,并下发了细则。细则中并未明确从北京购车不给上牌照。我按照细则要求在20号去北方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当时工作人员说:“我们公证的是你的买车的时间”。28日,得知其他在天津买车的人公证书都已经下来了。就去公证处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因为你是异地购车,能不能下公证书要听上面的意思”。
目前,临时牌照已过期,车在地下室停着,我想,有我这种情况的人肯定还有,希望政府部门考虑此类情况,尽快下发公证书,好让我的车能够上牌照。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建议您拨打市调控办热线电话24539021,24539022进行咨询和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