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瀛新都汇广场商铺的业主,购买商铺开发商承诺包租三年,并签了商铺委托管理合同,截止到2012年12月30日合同到期可收回商铺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协议签署之日开发商应该将商铺钥匙归还,但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以不预交物业费为由不给钥匙.天津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为此请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就您提出的问题予以了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