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2013年11月26日下午4点50左右,15岁姐姐(上八年级)放学接3岁妹妹回家,做833公交车(车牌号K8852)行直春风路往新城家园公交站拐弯太急,孩子从座位上掉下磕在台阶上,流很多血,左眼眉5厘米长伤口,伤口较深局部深达骨(见附件3),缝11针,结果治疗留5厘米长疤痕(见附件1),毁容了。孩子流血不止,我让司机先带孩子去医院,我从单位去医院,可以快些给孩子治疗,司机说她不能去,让她带孩子去新城家园社区医院(就在她车停的对面)给孩子包扎止血,她也说去不了。等我打车到了带孩子去医院(她也说去不了),18点10分孩子才得到治疗。
833车队的人晚上才去医院,说不关司机的事,第二天,司机和一男一女去医院,女的自称是公交公司磕伤科的,说要私了,我说可以,孩子治疗好了再说,她说不关司机的事,说泰达公交的,民不与官斗,想把你怎样就怎样等等(恐吓我),要送我回家,我没敢让,她恼羞成怒说你别说我不给你看病,(她一直就没有给看病,药费都是我自己拿的(见附件2))到现在一直没有和我联系,去公交警署拿诊断证明要2块钱,没有给票据,警察说他们不给协调,让我自己去找去,我也不敢去找他们,请您帮助解决,谢谢您了,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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