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
我的购车发票是11月17日开具,并在12月13日完成购置税免征手续。在12月7日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公正申请。
实际办理中发现问题如下:
1.对于已经存在多年的留学生购买免税车的情况,文件中没有任何条款涉及。
2.咨询公证机构,先是将我们归为异地购车上牌系列。问题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留学生购买免税车必须按照目前的办理程序,我们只能遵守。
3.又听闻需要准购证来出具公证书,而我的准购证已经在办理购置税免征手续时已上交税务局,不在我手中。公证机构不给出公证书,我成了哪里也不靠的人。
4.目前购置税恢复缴纳,而缴纳购置税需要公证书。由于我在12月13日已经完成购置税缴纳手续,是否可以视同取得公证书?
我购车的所有程序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步骤一步步来的,没道理突然变成都不管的“黑户”。
切盼回复,但不需要拨打XX电话咨询这种回复,这段时间相关部门完全处于超负荷运转,根本打不进去电话,反映、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也请不要互相推诿,请拿出实际的解决方案。
顺祝
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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