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到北辰区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他们再给我开具证明后说:“你给我10块钱”我便给了。在之前有人问过了这是什么费用。办理的工作人员支吾了半天说不出,这个工作人员是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人,30岁出头。他说他是给这帮忙的,这个10元钱应该是手续费。他是这样描述的。我朋友前几天在这里办理过未婚证明,当时并没有收费,我在来这里办之前朋友就告诉我到离婚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我那天到离婚登记处的时候,里面有个谢顶的中年男人,说到最里边屋办理,我便过去了,里面的门上写着“计生委”,心想计生委怎么干起这个活了。后面就出现了我前面所说的收费情况。
为什么我朋友没交费,我却交10元费用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情况, 区民政局作如下解释:1、在收费方面是经物价局批准各类婚姻登记证明书收费标准9元;2、您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出具婚姻证明书等材料存档复印件费用1元,共计收取10元。3、为方便登记人员进行婚检及生育方面的咨询,妇幼医院及计生委在民政局有常设部门办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