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二手房过户中,需要提供买方的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是集体户需要 1: 户主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而且户号要一制。
但问题1是,我(买方)男,户口是山海关的集体户,有自己的户口本,户口本上有户主页,户主页是原件,我自己的户口页上没有户号,山海关派出所的机子打不上户号在我的户主页上。
第二个问题,山海关派出所,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只提供户主原件。
但是可以提供户籍证明。
想问,不使用户主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使用原件加户籍证明可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相关负责人已与您取得联系,该问题已解决。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