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本人和我老婆都是天津市塘沽区国企正式员工,医疗保险都在天津上的。今年3月老婆怀孕,因双方父母都不在本市,申请了异地分娩,手续都办好了。老婆11月份回老家待产,由于新生儿早产20多天,生下来大脑缺氧等原因在老家衡水市医院住院几天,请问这部分费用能报销吗?现在孩子的户口和社会保险都已经在天津办好,而且没有超过三个月,我知道新生儿在本市住院的三个月内办好保险可以报销,请问我这种在外地生育,新生儿出生马上住院的能报销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异地发生急症住院,在出生90天内回津办理参保手续,只要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急症住院的要求,就可以按照规定给予报销。具体请您咨询新生儿参保所属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