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尊敬的赵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京塘路57公里测速问题,属交警河西务大队管界,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该处设有移动测速点位,双向设有前方500米测速、限速标志、限速解除标志,设置明显且符合相关标准、制式警车现场测速。同时,超速行驶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令禁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俗话说“十起事故,九个快”。由于车速过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此路段,利用雷达测速设备,通过严格执法,管控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我们机动车驾驶员在自己通行顺畅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群众的安全保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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