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2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一、在留言中提到的购车拉活有关事宜,根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凡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需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如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则属于非法运营行为。二、目前,天津市政府正在针对燃油助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等情况制订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将于近期颁布实施,东丽区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三轮车违法运营专项治理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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