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市交通港口局领导:
我在11月中旬同北京中汽总回国留学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汽车代理销售订单,委托该公司代理购买免税奥迪Q5进取型SUV一辆,并于11月21日向该公司支付了购车款和代办费,约定在当一汽奥迪将车发到天津捷丰奥迪4S店时,凭身份证和购车发票到4S店提车。我现在已经办理了天津海关的关封手续,已有中汽总11月21日的购车款收据和我在银行打印的付款凭证。12月18日泰达公证处已受理了我的公证申请。
今天咨询泰达公证处,公证处讲就目前情况看,没有接到司法局的细化公证政策,可能无法出具公证书。将此情况向北京中汽总回国留学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冯先生反馈,冯先生讲,12月17日上午,他已与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领导一起沟通,交通港口局林处长和其他三个局领导同意由公证处先受理公证申请,待研究实施细则通知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今天我接到捷丰奥迪4S店通知,说10天过左右,我定的车将由一汽奥迪运到4S店。可是我的车辆公证能否拿到公证书,尚不得而知。
我想请求贵局领导协调,像我这样即是异地购车,又是在12月16日前签订订单并且已付全部车款的留学生免税车能够尽快办理公证!
如在2014年1月6日前不能取得公证,2014年1月15日后将不能上牌照,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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