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2月13日(周五)14:47:57在空港二手车市场刷卡付了全款、签订了二手车购买协议并注明买方加付1000元过户费由卖方全权负责过户,但是没有给我购车发票,也由于我是外地户籍在津务工需要办理暂住证才可以上牌,所以约定周一(16日)办理,并拿了全套手续将车开走,15日晚上接到电话卖方说天津16号开始摇号,要将大绿本和行驶证送回去不然不能办理过户和上牌,得等到1月16号以后才能办理车牌手续,并且在三告诉想将车辆赎回。。。。。。
我想咨询一下,我提前付完款了卖方不给我过户我咋办?
是暂时不办理牌照了,还是要等到16号以后通知我办理吗?
这些政策出的也太太太。。。。。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若您在12月16日零点之前已完成购车,请您带着相关证件立即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