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本市某中专工作,人事关系隶属于校办工厂,属于企业编制。现在校办工厂社保账号已经撤销,但我还在该学校继续工作,现在我缴纳社保面临一定的问题,想请问一下如何解决该类问题?另外,我的问题有一些复杂,在此不能简要说明,望您能够以电话的形式回复我,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