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区政府部门领导,你们好:
我是河北省石家庄集体户口,户口和档案都放在河北省人才,老公是天津市河东区户口,我现在已孕,办理准生证,咨询这边向阳楼街道办,说要开具户籍所在地证明,所以我们就跑回河北省人才去开具证明,河北省人才开具证明,并加盖了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计划生育专用章,和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章,并对我初婚、未孕、未保养过子女,和允许办理一胎做出证明,但是天津市河东街道办就是说我应该出具居委会的证明,不给我办理准生证,试问我大学毕业以后就来天津工作,户口档案均在河北省人才市场,我未曾在石家庄居住,河北省人才市场也不隶属哪个居委会,我又跑回去石家庄问河北省人才市场,河北省人才市场的工作人员,回答说好多天津北京的都是开具这个这个证明,河北省人才也是一级政府,我的生育险再不办理就要过期了,试问这政府就如此为难老百姓吗?河北省人才和派出所街道办给我做的证明还不能证明我的状况吗?你们到底要我这个孕妇跑多少路才肯罢休,希望政府人员速速解答我的疑问!别让我再无助彷徨!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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