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亲属于2011年因病死亡,近期得知可以在街道办理抚恤金,遂前往咨询,但得知需要提供火化收据,但时隔多年,早已遗失,现只有火化证,街道要我们去北仓火化场补收据,可是路途太远交通也不方便,也不知道补收据所需手续,所以请示相关领导可否以火化证为依据,如实在不行,可不可以有其他方式,近一点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此致敬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我们将尽快回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联系您,具体解释有关政策。
201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