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简单回复,我不清楚,贵局是否知道,贵局提到的坐落在大沽北路上的社保稽核处的权限到底到什么程度,我不止打过咨询电话,我甚至和律师一起到稽核处去过,也做了登记,但是工作人员很明确的告诉我,他们稽核处没有执法权,只能去和企业沟通,如果企业拒绝配合他们,他们稽核处也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谈话中他们也提到劳动监察总队,但是稽核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他们在工作业务上常年存在扯皮推诿的现象,所以很多事情都解决不成,所以请局领导给予明确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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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
您好!
经了解,信访人王会立,男,代理律师,2013年11月21日来我中心审计稽核处反映其委托人闫海生的社会保险费少漏缴情况。经初步核实,闫海生身份证号码:120111197905250017,2009年9月入职于天津宝丰混凝土桩杆有限公司。2009年9月至10月该单位漏缴举报人的社会保险费;2009年11月至2013年10月该单位少缴举报人的社会保险费。
其代理人闫海生的劳动争议仍在仲裁中。业务部门告知信访人,在仲裁判决并且不再继续进行司法程序时,可进行投诉举报。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