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芳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价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物价局回复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我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2】667号,我市自2012年7月1日用电起,市电力公司供电范围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实行阶梯电价,既月用电量不超过220度,电价每度0.49元;月用电量221—400度,电价每度0.54元;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电价每度0.79元。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和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合表居民用户电价为每度0.51元。
二、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1】1467号,我市自2011年12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调整为每度0.8593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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