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2年开始专接本,04年毕业。户口是非农业,现在落在家中。因本人到了适婚年龄,家中只有兄弟毛福涛一所住宅(早年村委批准),但是没有给办理房产证,至今为止村委推脱不予办理。现年我准备结婚没有房子,申请村委,说我是非农户口不给予办理房基地,且没有我的口粮地。因市区房子太贵,我只能回家结婚,家里房子又申请不下来。请问这符合政府的政策吗?政府讲土地规划,是否要断民生计,毁民根本?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12月24日
尊敬的毛福银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河西务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河西务镇政府回复如下:农村的宅基地是村集体土地,由村集体提供给具有本村集体农业户口的村民无偿使用,非农业户口的居民不享受这一待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