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妈妈的独女,妈妈原来住的房子太高卖掉了,在我住处附近计划买一处房子,方便我的照顾。但是,买房的户主是我妈妈,过户一切手续需要妈妈本人办理,妈妈本人有腰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心脏病,行走困难。妈妈前去不了办理手续,是否房屋管理局照顾老人,毕竟这种情况是少数人,人性化的采取一下别的措施,上门服务或音像,录音,委托....
妈妈建议写在我的名下。这房子还应该是我妈妈的养老房,为了老人心里踏实,我们母女办个公证可以吗?这样算不算我的二套房?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老公买的私产房。我们正在看房子,不知所措,望领导给于尽快的答复。谢谢了!祝您工作顺利,来年好运。
韩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