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天津市市民,本人在农贸市场内租凭了一间门脸房以经营了6年今年12月8日突然通知我们商户在12月20日要拆迁清空商户,因为是年底了我们都在11月份就准备好充足的货源好迎接春节旺季的到来。可是才给了我们12天的甩货时间根本不够用【因为年底都要进几万元的货品】。尊敬的领导提前十几天通知合理合法吗?请您关心一下毕竟几万元对于我们普通市民来说已经是全家一多半的资产了。因为20号马上就到了请您尽快的给我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