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荔红花园的业主,自今年入冬以来所居住的小区供暖就处理低温状态,找开发商解决开发商说是供暖部门水温不足,找供暖部门又说水温很足让找开发商,而且我们用自己的温度计测量的温度是17度,而开发商却测出的都是19度,这不是欺骗老百姓吗!另外现在还未进入三九天暖气就这样,再冷点在家待着就更冷了。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每年一到供暖时节关于室内暖气的不热的投诉就屡禁不止,相关职能部门能不能不踢皮球替老百姓做点实事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信访件后,据您反映的问题,区供热办给予以下解释: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文件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同时,供热办也督促供热站,提升供热温度,保证稳定供热。如再有相关问题,可及时与供热办沟通。
区房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密关注供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希望居民给与充分理解和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