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宗区长:
我通过天津市统一的事业单位考试录取手续,于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联合投资服务中心工作(隶属新区商务委)。由于家庭原因,我于12月30日办理了离职手续。7月-12月,我个人工资扣除和单位缴纳公积金每个月共1400余元,6个月合计8600余元。由于工作时间较短,离职时单位还未为我办理好公积金账户,此8600余元还在新区财政局的财政账户内。离职时候,单位与我协商,以我写下不在天津工作的保证为前提,单位出面与财政局沟通办理我的公积金提现事宜。
离职以后,单位于2月份通知我公积金提现手续已递交财政局,基本办理完毕,让我注意工资卡相关资金到账情况。但我多次查询仍未到账,经与单位数十次沟通,单位又与财政局多次协调,截至目前已经接近一年,财政局还未落实此事,也没有告知还需要什么手续,或者给一个办理期限,告知何时能处理我的该笔资金。
新区目前处于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时期,我也理解新区财政局各项工作任务很重也很繁杂,对其来说我这点钱和事情可能是一件小事。可是,对于一个为新区撒过汗水和热血,参加工作没多久,积蓄不多需要资金买房结婚的年轻人来说,能够拿回自己应得的合法劳动收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群众利益无小事,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群众心声,为群众办实事,恳切希望宗区长和新区财政局的相关领导能够帮我落实这件事,感激不尽。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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