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塘沽胡家园街八堡村 村长 宋金刚上任后就开始收取外地人的(所谓)治安管理费和垃圾费 每人每月10元 是否合理 至今已经10个月 未见南北八堡村有任何改善,期待政府管理乱收费项目。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胡家园街道办事处了解,八堡村为加强本村治安管理和垃圾清理,自2003年,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增设治安巡逻人员和收取垃圾清理费。治安巡逻人员的工资及垃圾清理费,本村村民应交纳的部分由村集体支出,外地人员每人每月收取10元(不含18岁以下)。上述收费问题,属村民自治范围之内。因您所留联系方式不实,相关工作人员无法将情况告知于您。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