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底买的御龙湾新都汇杰作的房子,今年初搬进来的,但是今年从供热开始暖气就不热,屋内温度也不足18度,每天还要开空调,我买的的A座的小复式,楼下50多平米,就两片暖气片,为什么要算70多平米的面积缴纳暖气费?最重要的是暖气根本不热,也没有人管,我打了电话一直没有人来给我解决,请有关领导关注一下,过了12月31号不交暖气费不是有滞纳金吗?我们该怎么办?不能交2000多的暖气费还开空调吧?如果是热力公司的职工恐怕也不会善罢甘休的。期待领导的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供热办立即与您取得联系,您反映室内温度一直不热。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 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单位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进行保修。
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区房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密关注供热出现的各类问题,希望居民给与充分理解和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