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亲戚是一个基层公务员,很早之前负责农村的基金会,发了一些贷款,放贷人有的死亡了,造成一些贷款没有追回,好像也没有认定,就给停发工资了,现在也到了退休年龄了,也一直不给办理退休,好几年都没给工资,连生活费也没给,我想请问下这个现在能怎么处理,可以走行政复议程序吗?如何走
谢谢您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因我们不掌握您亲戚的具体情况,建议您的亲戚就相关事宜咨询原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主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