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普天东里居民,自从小区改造好,普天东里有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首先在小区公共区域划设停车位,收取停车费,而后更是在没有车位的情况下,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车位费(费用和有车位的一样,没有车位,只是让你交钱,不然不让进门),请问这种收费是否乱收费,望有关部门查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天穆镇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现针对您反映的小区物业管理问题问题进行回复,普天东里小区旧楼区改造是按照市旧楼区改造规划进行改造,小区进驻长效管理服务单位是根据关于旧楼区改造后长效机制的要求聘请的服务公司是经过资格认定的服务公司,长效机制服务单位收取业主物业费和停车费也是按照签订协议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对于车位设置分配和认购问题居委会正在与服务单位协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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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政府
天穆镇政府
201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