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我是2002年的蓝印户口,2005年转为红印。我们一家三口,现我和我儿子的户口在天津市,我妻子的户口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原来上蓝印的房子已卖了,现在红桥区尚都家园购房(不足80万元)房主是我妻子的名字。
我和妻子结婚已经28年都已50多岁,实际2002年后一直居住在天津市。我和我儿子均在天津工作。我的工作单位是天津市博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儿子的工作单位是康乐保(中国)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现在我妻子一直没有工作,在原住地没有医保也没有社保,希望领导考虑我们实际困难。给我妻子解决天津市户口,享受国家改革的成果。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请告诉我如何办理。
2013年12月1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