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3年10月离婚,在之前由我前夫以夫妻双方均无房申请的公租房,现已入住,申请人为我前夫,我作为家庭成员也在其中,现在已经协议离婚,在协议书上房子由我前夫承租,我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我想从公租房中撤出来,现在已经将双方房补退掉了,区房管局和公租房中心都说没办法撤销个人,只能双方一起撤销,但是我前夫不同意,因为他没有其他居住地,也没有稳定工作,还有一个瘫痪不能自理的母亲,我想问问,我找哪能把我个人从公租房中撤出来?现在我在外租房,可是公租房还有我一份,我想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天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