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本科毕业入伍,现役津部队下属单位,单位驻地承德,职务副连长。
本人户籍天津宁河,由于毕业后入伍,户口已注销。未婚妻是河北张家口户口,现于空港某私企工作(半年有余)。父母于宁河镇务农,亦为天津农业户口。
想在天津买房,但资金不足,问:
1.天津市对我这种情况的军人购房或生活的其他方面是否有照顾及优惠政策?
2.我这种情况是否能申请限价房?如不能,我能否以我的名字买房,首付款多少?
3.如果我结婚了,我妻子的户口是否能迁到天津市?
4.我将来如果转业,会有什么政策?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户口和购房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您咨询公安局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0日
【民生词典】伤残军人定期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