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四新道畅景家园4号楼下的一片空地,原为小区绿地,后由物业公司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将其改为停车场,并在有地下车库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内大部分空地划为临时停车位。这样做不仅给小区业主的进出造成麻烦,也容易使机动车发生剐蹭事件。请问物业公司这样的行为得到政府的允许了吗?擅自将绿地改为停车位,和将空地改成临时停车位的是否违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房管局非常重视,责成物业办第一时间派员到小区调查了解,经调查,畅景花园小区2010年6月入住,由于小区机动车多,已经车满为患,直接影响防火通道的畅通,2010年9月小区实行机动车管理,据了解,当时部分绿地改铺草皮砖,是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得到大多数业主认可进行的。并要求物业公司搞问卷调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12